2015-11-20
盧小姐借錢給朋友,當時朋友以房子做擔保,設定二胎抵押給盧小姐,事後,這間房子遭銀行查封、拍賣,而盧小姐只取得債權憑證。不久後,盧小姐得到消息,知道朋友還有一筆房地產,已經向銀行抵押貸款,盧小姐馬上去討債,朋友表示將房子處理好,就會趕緊把債務還清,所以盧小姐沒有實施強制執行。後來盧小姐發現,朋友將房子賣給女兒,所以名下無任何財產,讓盧小姐相當無奈,想問有什麼辦法,可以讓對方還清債務?
討債尋人公司建議,盧小姐已經獲得債權憑證,可以聲請調查債務人財產資料,也可以調閱所得清單,查出債務人是否還有資產,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,在藉由查封、扣押等程序,追回帳款。如果發現對方已無資產,又認為朋友專賣房子給女兒,是蓄意脫產行為,可以透過法律來討回權益。刑事部分,可以提告朋友涉嫌毀損債權罪;民事部分提起『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』訴訟,指出朋友轉賣房子,屬虛偽的交易,等房屋轉移回朋友名下,在進行強制執行。親兄弟都要明算帳,更何況是朋友,當然要有借有還,只不過是否要再借,看到這樣的情況,應該很容易做決定吧;遇到有借不還的情形,或是有任何法律問題,討債尋人公司都有相關服務,可以協助您解決問題,獲得優良債務追討推薦,是最可靠的討債尋人公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