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-11-02
有點類似正卡與附卡的問題,家人欠銀行費用,是否需要一起負擔償還呢?若不需要又要怎麼保護自己及其他家人,小沈就遇到類似問題,想尋求一個解答。小沈的姊姊已滿二十歲,在家人都不知道的情況下,他向銀行借貸了十萬元,還辦了許多現金卡,因為繳不出費用,所以被家人發現了,銀行不斷打電話催債,小沈想知道,若姐姐還還不出卡費,家人需要一起負擔嗎?而姊姊根本不住在家裡,但通訊地址有填家裡,現在法院寄出強制執行令,不曉得小沈家會被查封嗎?
民法中有規定,年滿二十歲就算是成年人,已具有民事責任能力,需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,父母不須在當他的法律代理人,所以依照本案例來看,小沈的姊姊必須自己承擔錯誤,並自己還清所有債務。此外,以法律的角度來看,除了父母以外,其他兄弟姊妹都是獨立個體,不需要因為姐姐欠債,還需要連帶償還。此外,雖然姊姊戶籍在家裡,但是姐姐不是戶長,通常法院不會進行查封動作,所以家人都可以放心,不過有時候銀行要強行查封時,通常都會針對家中電器,此時家人要拿出相關證明,證明這些東西不是姊姊買的,那法院就無法強行查封了。如果家人在擔心姊姊繼續借錢,建議可以寄存證信函到各銀行,提醒姊姊的信用不好,請銀行發卡時多加留意。年輕人因為信用卡好用,一辦在辦,一刷在刷,最後就是一屁股的債,若有類似債務問題,可以找財務規劃公司幫忙,律証法務應收帳款公司有獲選優良財務規劃公司推薦,會有專人幫您想辦法,列出清償債務方法,或是像案例一樣,家人有困難,我們都會給予最佳建議,幫您解決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