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-10-16
父母親過世後,不知道繼承權相關法律,所以對於繼承債務或是財產都不懂,因此可能背負債務,之前有個案例。有位蔡小姐,父母親在五年前離婚後,跟兄弟姊妹們跟母親一起住,而父親再娶。三年前父親過世後,再娶對象拋棄繼承權,但我們並不瞭解法律,所以當時沒有拋棄繼承權。一年前偶然發現,父親生前經營的公司,有留下債務,雖然現在沒有人來討債,但我們很擔心有我們需要承擔債務,要如何才能將父親的遺產跟債務查清楚,要怎麼做才能保障自己權益?
依目前情況來看,蔡小姐和兄弟姊妹,已無法拋棄繼承權,根據法律規定,拋棄繼承權必須在得知被繼承人死亡後,兩個月內向法院聲請,而蔡小姐的父親已經過世三年,所以無法拋棄繼承權了。如果想查詢父親的遺產和債務,可以到國稅局查詢,若之後有債主上門討債,也可分辨是否真的是父親所欠的債務。其實這樣的案例常發生,因為現在離婚率變高、到外地生活的子女也變多,常常與父母都是分隔兩地,有些甚至是失去聯絡,所以不見得會知道父母財務狀況,這是繼承權相關法律的盲點,只能等待修法以符民情。許多人不了解父母財務狀況,除去國稅局調查外,也可以委託債務公司調查,因為有些人不只是向銀行貸款,也有可能是向私人錢莊借錢,或是積欠賭債,這些都是國務局可能查不到的,所以可以委託債務公司幫忙,律証法務應收帳款公司有獲得優良債務公司推薦,有各方面專業人員,能幫您解決不同委託,找尋優質的債務公司,律証是您最佳選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