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-10-14
現代社會辦卡容易,所以很多人欠了卡債,再辦一張卡去還債,這樣惡性循環,最後就會欠了一屁股債,然後不知道該怎麼還,還會影響到其他家人,呂小姐的丈夫就有卡債問題,下面是一名小姐遇到的問題。我與丈夫結婚十幾年,丈夫欠了很多卡債,我們已經將房子賣了,現在我怕我也會被拖累,但結婚時沒有辦理「夫妻分別財產制」,不知道現在辦來得及嗎?如果可以請跟我說,要去哪裡辦,如果來不及了,又該怎麼做,才能不被丈夫債務影響,之後有辦法阻止銀行在發卡嗎?不能再讓丈夫在有辦卡機會了。
根據法律,夫妻財產制度有分三種,法定財產制、分別財產制及共同財產制,沒有特別約定的話,一般都是算法定財產制,夫妻財產各歸各的,不用承擔對方債務,依案例來說,銀行不能向妻子討債,但是有擔任保人,就不一樣了,就需要共同承擔債務。不過在法定財產制下,婚姻關係結束時,銀行就可以依剩餘財產分配,要求妻子還丈夫的債務,要防止這樣的事,就要辦理分別財產制登記。辦理沒有時間限制,必須帶財產相關證明、身分證影本,以及印鑑、印鑑證明正本、戶籍謄本,到居住所在地的法院登記,並登報公告。其實銀行不會發卡給信用不良者,若不放心,可以以存證信函方式,告知信用不良的事實,銀行就不會再發卡給丈夫了。財產問題、法律問題,都可以找財務管理公司詢問,優良財務管理公司推薦,律証法務應收帳款公司,都也各方面專業人員,幫您解決問題,現在也有討債服務喔,若有需要都可以委託協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