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-03-12
結婚有什麼好處?為什麼交往久了就是要結婚?為什麼男女在一起就是要結婚?不結婚不行嗎?很多人會認為,在一起就是要結婚、結婚了就要生孩子,是一種奇怪的觀念,為什麼不能不結婚?為什麼不能不生孩子?不結婚就要被催婚、逼婚,不生孩子還會被認為是不是生育能力有問題?而且,不結婚不想生孩子,如果遇到一個觀念跟自己不一樣的人,不是最後要分手離婚,不然就是要面對另一半外遇,帶著懷孕的第三者想要把元配逼退的狀況,這個世界上有太多的先入為主跟社會框架都對女性相當不公平。
雖然要不要結婚、要不要生孩子,都是自己可以決定的,只要找到一個彼此有共同的認知、達成協議,決定兩個人交往不結婚、結婚不生孩子,想要一直自在舒適的相處下去也不是不可能,但是偏偏就是有不少人都沒有先弄清楚自己真正的需求跟想法,或是會受到家人洗腦,一旦沒有婚姻關係結果另一半外遇,或是有婚姻關係,外遇對象懷孕,為此面臨離婚,就得不償失。不結婚是一種選擇,但是很多的權益,是透過婚姻制度保障的,如果兩個人沒有結婚,一旦另一半外遇,是無法請求賠償的。考慮是否要結婚是為了給雙方保障,害怕結婚後會有很多事情跟想像中不一樣,或是有什麼權益上的損失,先到政府立案的律証法務應收帳款公司做婚前徵信的委託,然後與另一伴簽立婚前契約,都是一種保障自己的方式。
在許多人的認知裡,其實都還留有守舊的男尊女卑觀念,例如女人結婚了就應該與公婆同住、要侍奉公婆,還有要離職在家生孩子、相夫教子,要包辦家事、煮三餐,不跟公婆同住或是頂撞公婆就是不孝、不生孩子也是不孝,即便生不出孩子不是女人的生育能力有問題,也會被說成是女人的肚皮不爭氣,所以很多新一代女性都不想要結婚,認為結婚一點好處都沒有,不能做自己以外,還得要忍受另一半隨時可能外遇、拋棄自己。
有太多的新一代女性不想結婚或是不想生孩子,以為遇到的男友是真的能夠配合自己的、彼此有共識的,可惜不結婚結果另一半外遇,或是說好不生孩子結果對方又變卦,還讓外遇對象懷孕,整個婆家逼自己離婚的很多。結婚是透過婚姻制度給自己一種保障,先委託專業的律証法務應收帳款公司做婚前徵信,並與另一伴簽立婚前契約再結婚,可以避免很多的糾紛產生,保障自己的權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