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「愛的小手」打人 婦「暴力討債」5000元判拘役
社會中心/新北報導
新北市鶯歌區一名63歲的江姓婦人因鄰居鄧姓老翁欠錢不還,多次催討不成,氣得用「愛的小手」塑膠棒打對方,造成頭、頸等部位多處瘀傷。新北地院認為江婦供詞前反覆不足採信,判拘役20日、得易科罰金定讞,而淪為討債工具的「愛的小手」也宣告沒收。
引發糾紛的是新北市鶯歌山區一間只有3坪大的鐵皮屋,去年10月完工時因沒有門牌無法申請水電,江婦請來鄧翁幫忙申請新門牌,也答應要借7000元給他修理家中的物品,之後雖然多次催討,但對方還了2000元後就一直推託沒錢,一氣之下才會拿「愛的小手」打人。
▲鄧翁遭「愛的小手」毆打,造成頭部外傷,身上還有大片瘀傷。 81歲的鄧翁聲稱,當天下午看完報紙就在客廳沙發上睡午覺,沒想到江婦突然闖進家裡,一看見他就舉起愛的小手猛打,造成頭部外傷、脖子挫傷,手腕和左小腿都有大片瘀傷,因此氣得一狀告上法院。
新北地院一審判江婦拘役,但她不滿5000元沒要回來還要被罰,繼續上訴,不過,合議庭法官認為,江婦堅稱「只有腳傷是她打的,其他都是鄧翁自己打自己」的說法不合理,且供詞前後不一,因此決定維持一審判決,判拘役20日、得易科罰金定讞,愛的小手宣告沒收。面對法院最新的判決,因江婦不在家而無法取得最新回應。(新聞來源:東森新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