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-02-13
每個人的一生中,從小到大,或多或少都可能遇到金錢借貸相關的問題,或是先使用、後付費的服務,現今台灣社會有不少學生亦是申請助學貸款繳納學費,直到畢業開始工作一年後再開始償還當初學費,在享受完,開始遭到催收的時候,這種催收,就是一種討債,並且會因為每個人使用的、享受的程度跟服務多寡,被討債的金額和緊湊度也會不同。
不只是提供服務的商家或是與政府機關配合的助學貸款、銀行信用貸款,人與人之間也可能會產生借錢的行為,無論是借錢周轉還是救急,有借有還當然再借不難,但是一旦有借無還,可能還避不見面的時候,就不只是再借很難而已。有些債權人會透過共同親友提醒還債,有些債權人則是很可能會報警,走上法律途徑,有些債權人則是會因為債務人避不見面而惱火,直接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,要求債務人必須強制還債,但是若是用了不恰當的討債方法,不只是債務可能討不回,還會破壞彼此之間的關係。
律証法務應收帳款公司經手過的專業討債案件,各式各樣的債務問題、債務糾紛,五花八門的逃債狀況,不是所有的債務人都是惡意拖欠,而是因為還不出錢,加上愧對債權人,不知如何是好的情況下,才進行逃債的下下策,在應收帳款公司的介入後,債務人也重新和債權人談妥還債方法,讓討債任務順利完成。
很多人都有一個壞習慣,認為對越親近的人,態度就可以越隨便,因為對方會接受真實的自己、接受自己的每一個樣子,卻忘了在做自己的同時,也不能忽略對方的感受,特別是很容易傷感情的金錢問題,就算是很熟的朋友,除非必要否則不該隨便借錢,借了錢也一定要還,才不會破壞彼此間的關係,但是有些人卻會對於那些向自己討債的朋友發牢騷、發脾氣,認為對方斤斤計較,不該向自己討債,全然忘記自己才是理虧的那一方。不僅如此,有些人借了錢以後,因為還不出來、不想如期還債,還會惡意拖欠,甚至是逃債跑路,讓好心借錢的債權人頭疼不已。
遇到惡意拖欠的債務人,再深厚的友誼都可能被磨耗殆盡,想要討債卻因為對方避不見面而找不到人時,可以委託政府立案的律証法務應收帳款公司,找到債務人的所在地、調查清楚對方的經濟狀況,再對症下藥,方能順利討回債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