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-12-05
總是有人不懂甚麼叫欠錢還錢,死心擺爛不還錢的人一堆,即使我們內心在生氣、再怎麼不開心也不能做出非理性的行為,討債它可以合法也能成為不合法,完全取決在討債人用哪種方式催債,也能說債權人選擇找怎樣的人去討債,只要討債人員品行態度不佳,很可能就引發事故。在合法的過程下討債,是債權人夢寐以求的,當然也要有效力對方肯乖乖還錢的前提下,如果不配合或是到處躲藏,債權人火氣一上來,討債就成為暴力行為。
我們所說的合法討債除了請正直的專業人員在合法過程下收債以外,法律途徑也是合法討債之一,到法院告欠債人取得合法債權,像是確定的判決或是支付命令,只要對方堅持不還錢,我們就可以正大光明討債。
債權人向法院聲請對債務人的財產強制執行,以公權力介入,分配債務人的財產,讓債權人能全部或依比例取回自己應有權利。當然如果對方沒有財產的話,法院也會核發債權憑證給債主,日後只要發現對方有財產,就能拿債權憑證去聲請強制執行。當然聲請強制執行也有弊端,相反的想要合法討債,律証法務應收帳款公司也有專業團隊人才可以協助,弊端較少且保證合法,也是債權人的選項之一。
借錢容易還錢難,典型的只借不還,想要有合法討債除了請求應收帳款公司協助外,走法律途徑是最保障的一條,在法律監視審核下,想要做出非法行為都困難,但想聲請強制執行有幾項重點,首先債權人得清楚了解債務人把財產歸在哪個帳戶,知道藏匿的地點,否則強制執行命令只有當天的效力,一旦被債務人躲過,就算是發生在前後日期都不算數,且日後債務人有新財產,還得重新跑一次法律流程。
想輕鬆討債很難,有信用會還錢的人,手頭一鬆期限一到就會乖乖跑到你面前給你錢,沒信用不還錢的人,就算手頭有可運用的資金,死都不會跟你說他有錢,因此才容易有討債糾紛,加上情緒一上來衝突就這樣爆發,讓人措手不及,想阻止都無法,當然情緒再怎麼氣憤,該遵守的法律行為還是得遵守,否則債務還沒討回你就先吃上官司,得不償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