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-12-21
一名徐姓男子,因為事業經營不善,因此留下兩千萬的債務,無力償還躲到大陸,與其他女子同居生活,留下結婚多年的妻子,獨自償還這筆債務,沒想到,徐男十五年後,竟向法院訴請離婚,但法院認為,夫妻倆長期分居,男子歸責較多,因此駁回請求。其妻子表示,兩人結婚後育有三子,沒想到某天丈夫突然不見,而家裡陸續有人上門討債,才知道丈夫拋家棄子,這幾年咬牙苦撐陸續還了房貸、部分債務,但兩千萬的債務,實在是沒辦法還完,所幸孩子已長大成人,可以幫忙分擔家計;徐男向妻子要求離婚,但被拒絕,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,聲稱兩人感情轉淡,也分居多年,雙方已無任何牽掛。地院法官從證人證詞,以及男子出入境狀況來看,採信妻子說法,認為婚姻變成現狀,男子要負較多責任,判駁回離婚訴求。
只要夫妻沒有簽訂契約,基本上兩人都算是法定財產制,法定財產分為婚前、婚後財產,而兩人財產或債務都是各自獨立,而案件中的丈夫,知道自己欠債,無法還出來,還拋妻棄子躲藏國外,害得妻子獨自需扶養子女外,還要替丈夫償還債務,日後丈夫還向法院提出離婚訴求,當妻子在替你償還債務時,你卻利用這樣的方式,你可曾想過妻子的感受,可曾想過小孩的感受?沒有,因為你只想到你自己。在遇到債務問題時,優良債務協商推薦您,債務問題協調公司都有專業協調人員,替您整合相關債務資訊,協商最符合債務人還債方式,讓債務人不會因債務問題而壓的喘不過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