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-12-09
郭姓男子和蔡姓女友有金錢糾紛,為逼女友出面解決,他竟涉嫌佯裝有事商量,約出女友母親後帶到摩鐵,再恐嚇女友,女友趕緊領了8萬元給郭男換母親平安回家,此事發生後,蔡女仍未與郭男分手。不料郭男半個月後,又拿暗中複製鑰匙,戴口罩、手套摸進女友住處持刀想狹持女友姊姊卻失敗。女友姊姊見狀趕緊往外逃並報警,郭男才因此就逮,地檢署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等罪嫌起訴郭男。
郭男出庭時坦承押走女友媽媽、闖入女友住處,並稱兩人有債務糾紛,卻說不清金額,以及闖入女友住處的用意。地檢署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、強制、恐嚇、侵入住宅等罪嫌起訴他。
就算是親人,遇到金錢糾紛時,也會有許多爭執發生,更何況此案件兩人,已從戀人變恐怖情人,爭執也演變成脅持親人,雖然還錢是天經地義,但是討債要用對的方法,而不是強迫對方,讓自己也吃上官司;而遇到非法討債,也不要悶不吭聲,只會讓對方變本加厲,對自己並無好處,雖然錢該還,但也要懂得保護自己。財務糾紛協調公司有討債服務,可以協助客戶討回自己該有權利,優良債務協商推薦,討債要找合法公司,委託非法討債,只會讓自己也吃上官司,並無法真正討回財務;依本案例還說,假設蔡女無意還債,讓郭男相當困擾,可以委託財務糾紛協調公司討債,能使用合法方法,不會讓客戶有觸法行為,多年的服務經驗,都能將委託案件辦妥,讓客戶能放心委託。有任何法律問題,都歡迎撥打財務糾紛協調公司免費專線諮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