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-12-07
一名林姓男子,長期酗酒騷擾妻與子女,還欠下鉅款,其妻因不堪其擾要求離婚,林男拒絕,理由是怕父母擔心,事後,法官判准兩人離婚。法官表示,林男拒絕離婚理由,竟不是顧及妻女感受,僅是怕父母擔心,不成理由。
林妻向法院訴請離婚表示,她和丈夫結婚十一年,育有兩名女兒,原本丈夫是土地代書,但在婚後工作不順,入不敷出,便開始向親友借錢,也欠下銀行許多卡債,從此酗酒,一改原本溫和個性。
丈夫酗酒回家後,時常罵其與子女出氣,她為了年幼的子女只好忍氣吞聲,後來,丈夫說沒錢付房租,致使其獨自離家,留下她與子女住在租屋處。隔沒幾天,林妻接到債主討債,才知道丈夫以女兒名義買車,付不出車貸,還讓女兒收到多張交通違規罰單,才致使其忍無可忍,決定訴請離婚。
如果你的配偶惡意欠債,讓你已經到達忍無可忍的地步,千萬不要拿小孩當作藉口,而不與配偶釐清債務問題。要知道,受到傷害的不單單是你,還有你的小孩,倘若真的為了小孩好,你應該要勇敢站出來,透過債務糾紛協商公司協商,找出相關的證據,依法對配偶提出告訴,並訴請離婚。對於遇到惡意欠債時,當下最好能夠蒐集債務資訊,來降低財務損失,並不要讓對方持續增加債務負擔,在調查債務期間,最好找一個合法的債務糾紛協商公司,替您整合債務資訊。事後,第一時間就是要釐清相關債務問題,來藉以保障自己與子女還有家人的財務。倘若您有遇到類似的財務糾紛協事情,歡迎您撥打債務糾紛協商公司的服務電話,將會有專人詳細與您說明,了解到您的困境,為您提供適合的解決方式。